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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4-05-27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本科高校:

2024年3月25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 年本科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145 号),  对本科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于6月份派出评估工作组,对各本科高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现场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评估日期自2024年6月1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专家组与学校沟通后商定。

二、分组安排

共分6个专家组对全省本科高校开展现场评估,详见附件。

三、评估流程

本次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查看、调研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听取汇报。各本科高校简要介绍信息化建设概况、前期自评工作情况、自评中发现的短板与弱项、下一步建设规划。该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第二阶段:查验资料、现场查看、调研问卷和访谈。评估工作组对各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自评报告进行查验,到教学、实验、图书馆、后勤服务、网络管理等场所查看信息技术应用情况;与各本科高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座谈,进一步了解学校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

第三阶段:评估反馈。评估工作组向各高校领导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评估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展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开展信息化发展水平现场评估,是准确掌握全省各高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按照评估工作安排,全面、准确、客观地提供相关资料;组织教务、科研、财务、人事、学工、图书馆、后勤、保卫等信息化相关部门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二)遵章守纪,严格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对评估工作组不迎送,不搞层层陪同,就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得给予或变相给予专家评估工作劳务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得分以本轮现场评估核定结果为准;其结果将作为省教育厅后续相关工作的主要依据使用。

2.评估工作组专家住宿、交通费用由省教育厅负责承担,请高校协助工作组做好宾馆预订等保障性工作。

3.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评估日期进行调整的,由参评高校与评估工作组协商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4.评估指标中“师生数字素养”部分,采用无记名问卷方式随现场评估同步进行,学校组织没有课程任务的20名教师(年龄覆盖老中青,教学单位与职能部门各10名)、20名学生(组成要求需分布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于现场评估当天参加问卷调研,调研问卷答题卡由评估小组批阅、登记分数并现场封存带回。该问卷调研大纲,可在https://www.heia.cn下载。

 

附件:1.评估分组安排

           2.高校师生数字素养调查大纲

 

2024年5月27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高校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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